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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來談談第二個人,我的高中同學:J。

J是一個很有主見的人,尤其是在文學這方面。有主見的人就是有主見的人,就像絕對不會把有刺的魚當作烏賊一樣大口大口地嚼著這樣的道理。J就是這樣一個強烈的存在。

老實說,J在文字的細部方面比我超出太多太多。他的創作就像是Talisker威士忌一樣,帶有濃濃的Skye島風味。就算我沒天沒夜地寫個三十年,也追不上他的文字。然而到目前為止,他只寫言情小說。就是那種封面印著畫工精美的氣質女孩,劇情像乾癟的老狗似的口袋小說。我常常在想,也許哪天我會在五十圓商店某個角落的紙箱裡,發現有J筆名的小說噢。

但J事實上是有非常深厚的國學基礎的。那些高中時代不甚熟悉的詩詞和文人生平(到了現在仍然不太清楚),J都能像背誦墊板上的九九乘法表一樣流暢地講述。他就是這個學校許許多多的奇人之一。然而為什麼不往文學的更高處攀呢?像青年社的那些寫手那樣讀馬奎斯張大春一面創作不是很好嗎?當我向J講起這些事的時候,他卻露出像看見Hameln的鼠疫似的嫌惡表情。於是我再也不能說下去了。

但我還是非常尊敬J的文字的。只不過會抱持著像看到炒苦瓜時心想「怎麼不做成涼拌苦瓜好呢?」的心情而暗自可惜著。然而,一想到自己就不行了。所謂創作這條路,我從來就不抱著「各人有各人的世界」這樣的心態。就J的才華,要把我撂在地上是像捻死糖罐旁的螞蟻那樣簡單的事。J的事給我一個警惕:

「要永遠懷抱著攀高的理想而痛苦地生活著」,就算那真正的最高點根本不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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